当前正值春种午收时节,不少农户在整理耕地过程中,图省力省事,防火意识不强,往往用火除草,或对田地里的秸秆进行焚烧,结果不慎引发山火,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全椒一七旬王老汉就因烧荒不慎,危害了公共安全,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去年春耕时,72岁的王老汉在自家农田里犁田,见田埂上茅草太深,影响其犁田,遂用打火机将荒草点着。由于当天的风很大,火借着风势烧到了邻近的王白塘林场,林场的国外松被烧着后,立即引发山林大火。
山林失火后,王老汉和其侄子一起扑救,见火势较大无力扑灭后,随即拨打电话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后林业、消防及周围群众陆续赶到扑火,虽然大火被扑灭,但造成约4.2公顷山林过火,损失巨大。事发后,王老汉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投案。后经鉴定,过火有林树种为5年生国外松树林,过火面积约4.2公顷。
法院认为,王老汉烧荒不慎引起森林大火,过火有林面积约4.2公顷,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失火罪。鉴于王老汉案发后能主动救火并投案自首,具有悔罪表现,全椒县人民法院以犯失火罪判处王老汉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1年。 ·司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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