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一女乡村医生杨某私设家庭“计生所”,替育龄妇女逃避计划生育非法摘环、鉴别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致人子宫、小肠穿孔二级重伤。 9月25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该县首例非法节育手术案,依法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杨某因犯非法节育手术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查:杨某于2005年前后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执业地点为全椒县襄河镇千佛庵村卫生室。 2009年至2014年4月期间,杨某在自己家中或租住房屋内多次非法为育龄妇女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
2009年4月,杨某在自己家中为育龄妇女夏某摘取宫内节育器,造成夏某子宫和小肠穿孔,致其在全椒县人民医院和江苏省人民医院两次进行手术治疗。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2011年4月,邰某二胎怀孕,为了鉴定胎儿性别,经杨某介绍到滁州市南谯区某镇卫生院用B超进行了胎儿鉴别,得知是女孩后,杨某在自己家中为邰某进行了终止妊娠手术,收取2000元费用。
2011年6月份左右,育龄妇女董某在得知其怀孕的胎儿是女孩后,找杨某为其做了终止妊娠手术,收取3000元费用。
2013年5月份,邰某再次怀孕,经找人B超鉴定胎儿性别。还是女孩后,杨某为其进行了终止妊娠手术,收取3000元费用。
2014年4月份,育龄妇女高某怀孕二胎,经杨某介绍到滁州市南谯区某镇卫生院B超室进行性别鉴定,得知是女孩后,杨某为其做了终止妊娠手术,收取4000元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有关医疗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的规定,多次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造成一人重伤,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鉴于杨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椒县人民法院综合了该案的事实、证据及性质后,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张爱民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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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全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