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鲍亮亮
手机类商品投诉量领先
【案例介绍】
消费者王某购买了两部某品牌手机,使用后发现上网速度慢,很多地方无法接收信号,而朋友买的同款手机却没有这样的问题,怀疑不是正品,找经销商要求解决,经销商把责任推给运营商。消费者无奈投诉至消协,后经查发现消费者使用的是移动手机,而购买的手机属于联通版本,也不支持3G、4G信号,所以上网速度慢,经营者并没有告知消费者实情。最终,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移动版”手机,并道歉。【消协回应】
手机现在已经成为消费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用品,一直位列商品类投诉首位。 2015年度,手机类商品投诉1091件,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的43.48%,投诉主要集中在手机质量及售后服务两大方面。
手机质量投诉问题主要涉及机器死机、重启,触屏不灵敏;预装软件无法删除,莫名流失上网流量,让消费者损失流量费。手机售后投诉问题主要涉及企业售后服务不到位,随意鉴定人为损坏,不按规定执行三包,换货、维修时间无故拖延等。现在各大运营商为了推广自己的个性化服务,与手机厂家联合开发各种定制版本手机,虽是方便了消费者,但某些商家在销售的时候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或者故意隐瞒,让消费者蒙受损失。
汽车投诉持续升温
【案例介绍】
2015年8月底,消费者吴某向芜湖市消协投诉反映,其在某4S店内购车,提车后经过检查发现该车已经行驶了100公里并有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退换货,但商家不同意。
市消协接投诉后查明,消费者所投诉属实,该车已经行驶100公里,已明显超出一辆新车应有的行驶里程,而商家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最终,商家给以退货处理。【消协回应】
汽车逐渐走进普通家庭,汽车类商品投诉逐渐增多,成为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日用品类投诉后排名第四的投诉量较大的类别。汽车类投诉主要涉及售前的车辆真实情况的介绍,商家故意隐瞒所售车辆的配置情况,以次充好,急于推销。售中订车合同的签订,约定事项不写入合同中,避重就轻;强制店内购买保险,强收次年保险押金,巧立名目收费。售后服务质量差,维修水平低,同一故障多次维修;不严格履行汽车三包规定,规避退换货风险等。
微信促销活动频引纠纷
【案例介绍】
一位消费者向芜湖市消协反映:其通过微信参加了一个商家发起的促销活动,商家宣称参加活动即可免费领取一双鞋,但是消费者参加活动后,商家却拒不兑现承诺。消协接投诉后了解,消费者投诉属实。最终,商家按照促销规则兑现了礼品,消费者表示满意。【消协回应】
微信作为时下很火的交流软件,很多人看中了其朋友圈商机,做起了微商,向自己的亲朋好友推销商品。而商家也利用朋友圈扩散面广的优势开设公众号,定期推广商品或服务,举办各种优惠活动等。但同时,微信朋友圈是近年来才兴起的营销方式,还存在行政监管缺失、部分商家缺乏诚信等不足,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公共设施计量器具不准确
【案例介绍】
铜陵消费者顾女士一直使用的是分时电表,近期发现近8个月供电部门收取的都是按照白天的电价收取的,晚上电价为零,供电部门得知顾女士反映的情况后,只是认为电表有问题,要求消费者换电表,经消协调解后,供电部门按实际使用情况,经过计算后退还顾女士电费193.57元。【消协回应】
公用设施水、电、气跟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计量器具是否准确,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虽然按时、按量缴费是消费者的义务,但很多消费者发现自家的水、电、气计量表却没有那么精准,公用设施单位收费混乱,让消费者白白交了冤枉钱。消费者最后想要退款也没有那么容易,还要费一番周折。针对这一问题,安徽省新修订的消保条例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政、有线电视等公用服务消费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商家服务意识淡薄引不满
【案例介绍】
去年1月,朱女士到宿州市胜利路某超市购物,在超市计量处称好鸡蛋后继续购物。超市一位工作人员突然走到她面前,强制校称,怀疑其偷鸡蛋。校称后未发现异常,超市工作人员未做任何解释就离开了。对此,朱女士认为其人格受到侮辱,当时就拨打消协电话寻求帮助。消协接到投诉电话后立即联系该超市负责人反映此问题,经调解,该超市工作人员认识到其做法的错误,诚恳的向朱女士赔礼道歉,消费者表示满意。【消协回应】
优质的服务意识是企业经营的灵魂。对于任何一个商家来说,能否赢得更多的顾客,能否使顾客满意,最关键的就是优质服务,它决定着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能走多远。
但优质服务并不是一句口号,不光体现在服务的硬件设施中,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员工的工作态度、服务技能、文化修养这些“软件”。因为不少消费纠纷就是因为商家服务意识淡薄而造成的,虽然有的得到圆满解决,但企业自身的信誉还是受到了损伤。
网购商品售后纠纷多
【案例介绍】
2015年12月,滁州市消协接到河北省秦皇岛市消费者投诉,称其于11月16日通过购物网站购买了天长市某电商销售的800元商品,但至今没有收到。
市消协接投诉后联合经营者所在地的天长市消协调查发现,该电商已经搬迁至上海经营,由于缺货未能及时给消费者发货。现在商家愿意退回货款,并赔偿消费者30%的损失。但经过消协转达商家处理意见后,消费者不能接受。最终,经过多轮沟通,经营者退回消费者购物款800元,并向消费者赔偿1000元损失。【消协回应】
方便与快捷是网络购物最大的优势,但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售卖的商品实物与网站图片不符,质量差,以假充真;消费者付款后卖家不及时发货,不按规定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等等。
网购如何才能选到服务好又称心如意的商品呢?首先要选择经营规模大、口碑好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其次要货比三家,不贪图小便宜;再次保管好交易记录、与卖家的聊天信息,便于以后维权;最后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问题及时投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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