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宣汉县公安局东乡水陆派出所接到宣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江口大桥一名妇女被人猥亵,要求出警查处。
派出所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大桥边见到了衣衫不整的报案人,民警将报案人带回派出所,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
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后,民警锁定了违法行为人的大致居住地点,在周围群众对监控视频中的违法行为人辨认后,民警顺利地找到了违法行为人的家。当民警敲开大门时,违法行为人用呆滞的眼神看着办案民警,随后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违法行为人胡某峰(男,30岁,宣汉县东乡镇人)对猥亵妇女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派出所民警审查,胡某峰系宣汉县某餐饮店的一名员工,2月4日晚下班回家途中,见一位单身妇女独自一人经过江口大桥,顿时心生邪念,便尾随妇女步行约三分钟后,突然冲上前去猥亵该妇女。事发后,胡某峰逃离现场。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胡某峰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陈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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