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兰华:阜阳市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中是如何主动开展工作的?下一步,公安机关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
市公安局: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以“打四黑除四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为抓手,主动担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制售假劣食品刑事案件47起,其中部督案件2起,厅督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6人,刑事拘留38人,移送起诉36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关口前移力度,组织广大民警特别是社区和驻村民警,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企业的联查联控,从中发现食品安全犯罪线索。进一步加大协作配合力度。主动加强与食安、农委、工商、质检、畜牧、卫生、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建立“月通报、季例会”的常态化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日常联系、执法保障、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合作渠道,实现执法资源共享、执法信息互通。突出中秋、春节等重点节日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介入,主动采取防控措施,努力减少现实危害。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坚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既破大案,也破小案。对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一些小案件,高度重视,迅速破案。对于重特大案件,坚持“生产源头必查、销售流向必追”和“全过程打击、全环节摧毁”的办案原则,成立专案组,明确办案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要求,专案侦办,全力摧毁食品犯罪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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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关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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