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秉文 通讯员 李京东)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市政办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阜阳市社会办医加快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根据《意见》,阜阳市将符合规划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机构,纳入现有医疗机构建设发展类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对社会资本新建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床位在300张以上,经使用验收和进行绩效考评,按300-400张床位给予300万元奖补,每增加100张床位,增加奖补10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对社会资本新建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下,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奖补标准的50%执行。
同时,阜阳市将支持社会力量以PPP模式参与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社会办医综合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加大政府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和紧缺专业领域购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任务。
《意见》要求,全面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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