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岗双责”、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今年以来,颍上县委按照中央、中纪委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牵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层层作出示范,切实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颍上县委增强责任自觉,做到“两个带头”。颍上县委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深化认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中心组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同时带头履行责任,通过系统谋划、全面部署,具体推动、督促检查,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重任。
工作好不好,关键看落实。为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颍上县明确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等工作的“牛鼻子”,狠抓落实、重点发力。作风建设方面,今年1—8月份,颍上县纪委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9件,处理1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选好用好干部工作上,按照“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担当”的要求选人用人,严格廉政把关,防止带病提拔,今年颍上县委共提拔调整干部97人次,其中提拔40人(正科27人、副科13人),重用12人,调整45人,9名任村(社区)第一书记的大学生村官挂职乡镇党委委员。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从源头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在强化源头治理工作中,颍上县委围绕用人、用钱、用地、用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打造制度建设升级版。切实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监督,制定加强乡科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办法,明确规定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实行末位表态制度,严禁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
为坚决反对腐败,颍上县委始终以“推动者”、“支持者”、“引领者”的身份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建立健全了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颍上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9件次,初核案件线索272件次,立案260件,结案106件,处分138人,移送司法机关31人,违纪涉及总金额890万元。
此外,颍上县不断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支撑体系,创新建立逐级汇报制度、优化职能设置、建立图表分责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推进、评价奖惩机制“三大机制”。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构建了规范化、网格化的压力“传导链”,有效“牵住”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关键少数”,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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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任秉文 通讯员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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