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四川省正宁县发生一起幼儿园校车与重型自卸货车相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校车安全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兰州交警部门和教育部门,出台了多项措施整治校车安全。同时国务院于今年4月5日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安全、使用和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记者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兰州市交警部门和教育部门通过齐抓共管,校车安全问题已经得到了有效改观。兰州交警支队统计数字显示,兰州市未发生一起校车交通事故,也未发生过一起学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实现了“双零”的良好局面。
齐抓共管成效来之不易
兰州市校车能有目前的良好运行状况,这与交警部门和教育部门的齐抓共管是分不开的。去年11月中旬,正宁县校车事故发生后,甘肃省公安厅立即要求全省各级交警联合当地教育部门,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立即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检查整治。采取多项举措猛治“黑校车”,落实校车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同时兰州市交警支队为了遏制校车事故的发生,在近一年的时间里,对全市校车进行了多次安全大检查,同时出台了五项措施对全市校车进行了全面整治,杜绝校车安全隐患。
在早晨上学时间和下午放学时间,对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路段开展检查,检查校车是否具备校车通行证、车况是否合格,有无超员现象;检查驾驶人是否有校车准驾证、是否符合校车驾驶的要求。针对城乡接合部“黑校车”多的现象,交警部门将粘贴黑膜的微型、小型旅行车作为重点,逐车检查是否拉运学生,减少安全隐患。
其次,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全市所有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货车和校车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不许出站、不许上路、不许营运。宣传民警对辖区的客运企业、学校全部走访一遍;对所有的客运车及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教育;从严开展重点车辆的安全检验,不合格车辆一律停运。并结合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黑校车”、货车、拖拉机载运学生的,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依法从严处罚一起,用足用全罚款、记分、暂扣、吊销、拘留等法律手段严惩,做到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
同时,交警部门还严格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品运输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等重点人员的安全管理。把客运车辆驾驶人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教育培训,并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单位内部,特别是学校及大型运输企业内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发挥卡口、监控、测速等科技装备的作用,抓住“人、车、路”交通管理环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优化警力部署,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防止出现重点车辆、人员、路段失管、漏管现象,使有限警力形成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全天候震慑。
另外,全市交警围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广泛深入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驾驶人作为重点对象,重点宣传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和后果;积极拓展宣传阵地,改进宣传教育方法,以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运输企业驾驶人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充分发挥单位、社区、乡村基层组织作用,对管辖的驾驶人定期进行有针对性地安全驾驶教育,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七里河交警大队在开学之际根据辖区的现状,要求辖区各校(园)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每天值班校(园)长要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校车每天例检,严格落实校车“五不出校制度”,即校车车况不良不出校、校车超员不出校、驾驶人资质不合格不出校、校车证件不齐不出校、照管教师未到位不出校。西固交警大队还成立了兰州首支“校车整治小组”,多名交警组成的整治小组重点对无牌、无校车通行证、超员的“黑校车”进行监控并查处,集中力量严查重罚。
同时兰州市政府出资采购10辆校车,缓解兰州部分地区学生上学难、乘车难的压力。并由教育部门负责分配,全部投入使用。七里河区委、区政府也启动了“校车工程”,筹措资金180万元,通过政府招标形式,购置5辆安全性能好、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同时,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筹措资金150万元,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了9辆专门用于接送幼儿的校车。经过连续不断的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和有效措施,兰州市交警部门一年中共查获26起不合格校车和违法驾驶校车的行为,并对校车单位和校车驾驶员给予了最高处罚,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校车管理。兰州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一年里,兰州市未发生一起校车交通事故,也未发生过一起学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实现了“双零”的良好局面。
开学了
校车运行秩序良好
8月27日,又到了新学期开学时间,记者对兰州市校车的运行和安全情况进行了调查采访。当日上午在草场街一家幼儿园门口,一辆黄色的校车正在将孩子们一个一个从校车内接下,有序地送入幼儿园内。该幼儿园园长告诉记者:“孩子的安全是大事,大意不得。为了确保孩子乘车安全,我们今年3月份购买了专用校车,并与司机签订了安全协议,保证不超员、行车不超速。”
在位于南关十字附近的一家幼儿园,记者发现这个幼儿园规模大,入园人数多,该幼儿园共有三辆校车接送幼儿。记者看到,虽然这些幼儿园校车有限,接送的工作量大,但并没有超员现象。在定西路一家幼儿园的门口,护送幼儿入园的家长络绎不绝。由于这家幼儿园没有校车,家长们所用的交通工具几乎都是私家车和出租车。一位刚把女儿送进幼儿园的周女士谈起校车安全问题时说:“由于怕幼儿园在接送孩子时超载,她每天都要自己接送孩子,为的就是孩子的安全。”
当日下午放学时分,记者随同城关交警大队民警对辖区校车进行了检查。在静宁路一家幼儿园门前,记者看到许多孩子在老师的带领下等候校车。执勤民警介绍说,这是个单位的幼儿园,有一辆20座以上的校车,接送职工的孩子。并告诉记者,他们辖区的单位幼儿园几乎都有这种中大型客车。随后记者在甘南路一家幼儿园门前看到了一辆即将启动的校车,记者跟随交警迅速上前,登上准备出发的校车进行检查。记者在车内看到,学生排坐整齐,没有发现超员的现象。幼儿园负责人说“我们定期会对这些校车进行检查,不但要检查车况,还要对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资质及车内配套设施进行检查。”在当日检查的10辆校车中,除了清点人数是否超员外,交警还对校车的年检标志、驾驶员资质以及车内应有的配套设施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一辆校车未将灭火器放置在指定位置,交警作出警告处罚并让其摆放到指定位置。检查中没有发现校车有超员现象,车内灭火器及驾驶员资质也都符合标准。
别大意
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虽然兰州市校车安全出现了可喜的改观,但依然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
采访中一些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诉苦说,现在的校车是,买的起,养不起。如果买专业的校车,只有在上下学时间才开,而且送完孩子,回程跑的是空车,再者,养护校车也需要一定的费用,这个钱谁来掏?让家长交钱又说是乱收费,不交钱学校又无力承担。某学校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现在他们宁愿选择其他车辆“一车多用”,也不愿专门买校车。
交警部门在对校车的检查中发现部分幼儿园没有及时办理校车变更业务,一些学校幼儿园使用轻型或微型客车接送学生,同时发现还存在着部分“黑校车”。尤其是城乡接合部的幼儿园,校车则多数使用“五菱”“金杯”等小型普通客车,这类车辆只有驾驶位和副驾驶位配有安全带,很多车辆连灭火器也没配置。同时,这类车辆由于核准的座位很少,个别幼儿园缺乏安全自律,受利益驱动,经常会超载。
其次,校车运营模式有待改进。目前来看,我国校车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学校自行购买;二是学校与运营公司合作;三是家长“拼车”解决。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孩子坐了9年校车,他也跟着担心了9年。“校车不是学校的,而是学校联系的社会车辆,没有校车标识。作为家长,我们非常希望有专门的校车公司统一经营。”第三,还存在着超载现象。超载是校车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之一。由于校车是专用的车辆,就造成了车辆运营成本提高、日常监管不及时,为校车运营埋下较大安全隐患。
同时校车是由学校、家长自行解决,这就必然导致为了省钱或获取更多利润而置生命于不顾。同时,司机、随行老师安全意识不强。一位教育专家介绍说,导致校车事故主要是司机安全意识淡薄,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如果老师、司机能多点责任心、爱心,校车事故就能避免。另外,多部门管理责任不清,协调不力。据了解,我国校车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各部门的责权尚未理清。校车是涉及教育、公安、交通三个系统的大问题,但目前,教育系统投入少,由于风险大、责任重等原因,很难真正将校车管理起来,而交通、公安系统又属于监督、执法部门,很难真正解决。
采访中,无论是学校、家长、校车服务企业还是相关职能部门,都表达了对校车安全的关注。为此许多家长和专家建议,将校车市场与社会公交资源挂钩,由教育、交通、交管等多部门联合管理和监督。一名教育专家建议,交警部门在对校车的管理中,首先要同公交公司协商,开辟学生接送专用公交车,改变重复的公交路线,重新设置站点,确保学生出校门有车乘。专用车可以采取一车两用的方式,高峰期间放置统一的标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其他时间包括假期按一般线路行驶。相对于同一路线行驶的其他公交车,学生专用公交车具有的“特权”是,在固定的时间内,可以停靠在专门的学生站点甚至是校园内。
其次,把好车辆检验关,确保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状况。近年来,公交车辆不断更新换代,许多安全性能高、外型美观、经济环保的新型公交车驶上了兰州街头。这些车辆可以首先投入到接送学生的公交线路上,将目前许多学校正在使用的拼装车、报废车或接近报废年限、车况差的车辆淘汰出局。同时,把好驾驶人资格关。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须有驾驶同类车型3年以上的驾龄,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未满12分,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人需通过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取得“接送学生专用公交车准驾证”后,才能驾驶专用车辆;最后,严格监督管理,把好宣传教育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警力在接送学生专用公交车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超速、超员、未取得准驾证上路行驶等行为。
当日记者采访了一些学校的学生,当问起如果遇到同伴被车撞倒如何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自救的问题时,大多数学生一脸茫然,他们告诉记者,学校从来没有上过这样的课。一位家长说:“没人告诉孩子发生事故时该怎么办,这让我很担心,只能自己多查点资料教给孩子。”记者发现兰州市中小学生普遍缺乏安全自救知识,校园安全教育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由于校车安全涉及面比较广,虽然政府和有关部门有责任保护校车安全,但学校和家长同样也要尽到安全教育的职责。学校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乘车、自救互救等知识的普及教育,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聘请医护人员或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授课,并现场指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救助的能力,减少事故的伤亡。同时要明确家长责任,要求家长护送学生到指定的校车站点,将学生送上车,与老师办好交接手续,监护责任才算完成。学校要根据生源的居住情况,做好运送规划,设置安全的学生上下车点,做好站牌和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学生在校车接送点不能进入车道,要在指定的地点等车,车上不能打闹等安全教育的常识。同时,学校还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事故的应急演练,比如大雾天气、暴雨天气的提前预警等,提高学生的应急逃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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