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西县农兴镇的朱某在已挂失的银行存单上自己填上16万元的金额,然后前往信用社取款,银行工作人员将其识破并报警。异想天开的朱某当场被警方控制,目前已因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蹊跷:有存单没存款信息
3月2日上午11时许,肥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一家信用社保卫处报案称,一男子持存单到银行取款,存单上写着有储蓄款16万元。临柜人员在查验存单时发现,这张存单有涂改现象,账上无此存款。经办人员在查清这一事实后,立即与总行汇报,总行在接到汇报后,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的同志,随即赶到该支行。为稳住该名男子,在让其写出情况说明的同时,及时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案。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控制。
经初步调查,该男子姓朱,今年39岁,肥西县农兴镇人。朱某称,此存单是其2000年办理的定期储蓄存单,民警对储蓄存单仔细辨别,发现存单有涂改的痕迹,于是依法传唤了朱某。
真相:男子涂改作废存单
朱某一开始百般狡辩,拒不承认涂改了存折,民警随后调取了银行存、取款原始记录、监控录像等证据,朱某才彻底交代了涂改储蓄存单取款的犯罪事实。
原来,2000年4月,朱某在上派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了一张金额为1.6万元的定期储蓄存单。取得这份存单后,朱某为了达到日后变造存单骗取存款的目的,于2000年7月份到信用社谎称该存单丢失,办理了存单挂失手续。之后不久,朱某将1.6万元取出,将原始存单上的金额由“1.6万元”涂改为“16万元”。今年3月2日上午,朱某持伪造的16万元存单到上派镇信用社取款,当即被查获。
目前,朱某因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被肥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殷平 吴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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