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仗着酒劲,醉汉们胆子特别大。拍打警车,撕扯警察,甚至对着警察谩骂。为何这些醉汉如此胆大, 7月31日,记者从合肥法院了解到几起案件,都是醉汉面对警察,嚣张跋扈,最终受到法律惩处。
4月12日21时许,被告人郑某酒后回到合肥市庐阳区自家经营的婴儿用品店时,发现合肥市公安局杏花派出所民警在收缴隔壁超市的赌博机,将警车停放在自家门口,遂要求民警立刻离开。民警宋某告知其执行公务结束后即离开,郑某不满,上前拍打警车引擎盖,宋某劝阻,郑某便挥拳打击宋某面部,宋某当即要求郑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但郑某拒不配合,与上前的巡逻队员撕扯。增援的民警尹某带领巡逻队员陈某、何某赶至,在控制郑某时,郑某对陈某、何某拳打脚踢,致两人制服被撕破、对讲机损坏。第二批增援民警于某、周某等人到场后才合力将郑某控制并随后移交公安庐阳分局刑警队处理。
酒醒后,郑某十分后悔,如实承认了罪行,但已经触犯刑法,悔之晚矣。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由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无独有偶,在肥西县人民法院,张某因酒后撒泼,在派出所强制醒酒期间,打伤民警,也被判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管制一年。
5月13日22时许,肥西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警称:在李湾小区6号楼下有人酒喝多了在打架。民警出警后,经现场搜索,发现张某上身赤裸、浑身酒气,正在拍打附近车辆,遂将其抓获。民警遂将张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并依法将其约束在派出所询问室内醒酒椅上,同时通知其家属到场监督。期间,张某不断对在场民警进行谩骂。次日凌晨2时许,张某挣脱醒酒椅的束缚,用右拳击打一民警左侧头部,致该民警左耳受伤。接着,张某又挥舞拳头击打另一民警,民警及时闪躲。随后,在其他民警的协助下,张某被移送至肥西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调查处理,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张颖王鹏聂新春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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