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逸群
“如果法制体系健全,根本不会发生工资拖欠,也不会存在我们这个部门。 ”12月16日上午,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管委会5楼的办公室里,徐军连着接了好几个农民工讨薪的电话,低声抱怨。
从2009年开始,他就一直兼任清欠办主任一职。这个原本用来“救火”的机构如今已常态化运行,分别由建设、公安、城管、重点局、律师事务所、劳动保障所等7个部门抽调的人员组成。 “不分白天黑夜、不分时间地点,只为调解欠薪纠纷。 ”形容自己的工作状态时,徐军略显无奈。
“跳楼”讨薪被抓惹争议
6年来,虽然处理过大大小小的讨薪事件不下400多次,但前些天合肥蜀山区的8名农民工,为了讨薪扬言跳楼,最终被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治安拘留的事儿,还是在“清欠办”内部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有同事认为,这样能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徐军却觉得,此举不利于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总是要帮他们协调讨薪吧?但被抓了谁还能有心情和你好好谈? ”
他坦言,自己“从来没让派出所抓过一个讨薪民工”,即便遇上采取极端行为的,也都是拉到施工现场“坐下来谈”。 2013年年底,徐军乘车路过金寨南路和丹霞路交口,就遇上一波为了讨薪拦路的民工:8个情绪激动的工人,手持竹竿把由西向东的进城车道堵个严实。了解完原由,他毫不犹豫地向对方承诺:“都跟我到项目办去,拿不到的钱我来解决。 ”。只用了两三分钟,道路就恢复了畅通,“没必要抓人,他们也不是不讲理的。 ”
讨薪民工多不愿依法维权
帮越多的农民工讨回工资,徐军的心里越不是滋味。 “没有任何成就感,更多的是纠结。 ”在接触被欠薪者的过程中,他很少听到有人说起“曾去过法院”。 “一方面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法院也不愿意受理。 ”他曾听说有讨薪民工想到法院起诉,却被劝说回了属地政府,“法院的理由是找政府部门能更快一点。 ”
“大部分人只关心能不能尽快拿到欠薪。”在桃花工业园管委会综治维稳信访中心主任、清欠办工作人员孙方德看来,由于农民工欠薪爆发期集中在“重要节日”和“缴纳孩子学费”的时间节点上,因此即使他们手中持有欠条和工作证明,可以去起诉,也不会选择流程缓慢的司法途径。
“其实我们接手后,只是为农民工畅通了诉求渠道,该走法律程序讨薪的也是依法办事,最多让程序走得更快一点。 ”他坦言,“清欠办”的调解职能“被突出”,法律的职能作用就被无形中“弱化”了。
“过激讨薪”或难讨公道
“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每个环节,其实都有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和相关法律条文约束,但由于主管部门职责缺失、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农民工不得不去找政府、不得不采取极端手段讨要工资。 ”安大社会学系副教授王云飞分直言不讳。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宝分析认为,农民工讨要欠薪无可厚非,但动用非法手段、采取极端方式讨薪,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不仅个人的公道难以“讨到”,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这样的结局是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
“我能理解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急切心情,但希望他们的行为不要‘过火\’。 ”徐军说,欠薪现象涉及问题复杂,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但他还是希望有一天能亲眼见证“清欠办”彻底告别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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