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部分养老、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医养融合的发展路径,但实践中面临医保报销难、政策支持少等问题——
本报记者 朱胜利
医保隔着“一堵墙”
◎“养老院有医疗,康复治疗方便多了,就是不能用医保,得自己掏钱。 ”
——合肥市九久夕阳红老年护理院住院老人胥杏娣
◎“有些老年人本不需要住医院,但为了享受医保,不得不从养老院搬进医院养老。 ”
——合肥市三里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部主任王大斌
4月14日上午,合肥市九久夕阳红老年护理院康复室里,许多住院老人正在做康复治疗。靠近门口的一张床上,医师许文友不停地按摩胥杏娣老人左手左腿。胥杏娣今年76岁,2013年因脑溢血导致左半身偏瘫,左手不能握拳,左脚也无法挪动。一开始,胥杏娣住家养老,每天去医院做康复治疗,不仅两边花钱,还得两头跑,经济、身体都难以承受。住进九久夕阳红老年护理院后,胥杏娣就直接在护理院里接受康复治疗了。
“养老院有医疗,康复治疗方便多了,就是不能用医保,得自己掏钱。 ”胥杏娣说,每月除了养老要花3000多元钱,医疗还得花好几百元钱,盼着医保能进养老院,能报销部分康复医疗费。护理院负责人谢琼告诉记者,院里像胥杏娣这样需要康复治疗的老人有很多,护理院就招聘了一批康复专业医师,为老人做康复治疗。这些康复治疗费用,医保不能报销,如果老人没能力自费承担,最后都要转嫁到护理院养老成本中,“长久下去,难以承受”。
三里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与九久夕阳红老年护理院一墙之隔。 “有些老年人本不需要住医院,但为了享受医保,不得不从养老院搬进医院养老。 ”合肥市三里街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部主任王大斌告诉记者,根据当前医保政策,老年人在墙这边(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康复费用可以按规定享受医保,在墙那边发生的康复费用就必须自理,“即使是同一医生、同一老人、同一康复项目,费用也得分别计算、处理”。
医养不是“两张皮”
◎“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制定政策,引领医养融合发展。 ”
——省社科院专家王开玉
◎“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政策,从医保方面支持医养融合。 ”
——合肥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余军
近日天气回暖,在合肥滨湖医院老年科,老人们三三两两聚在走廊上聊天,身穿制服的护工陪护在一旁;在全程托护病房,医护人员在观察老人病情、做治疗处置、心理护理……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旗下的合肥滨湖医院探索建立了将“住院医疗”与“养老托护”相结合的医养结合住院运行模式。
老年人入住滨湖医院,被分为“医”、“养”两种住院状态,“医”即按照“医保住院”管理路径进行住院管理;“养”即为“托老”模式,住院期间享受全面的专业照顾(其间口服用药由医生提供指导、家属自费在门诊购买)。这两种状态根据病情及时切换。“我们希望‘医养结合\’病区能够得到养老服务业同等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一次性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等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和推广这种新模式。”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戴夫说。
“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制定政策,引领医养融合发展。”一直关注养老问题的省社科院专家王开玉说,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可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政策。同时,要加强医保资金监管,保证公共医疗资源合理分配。
“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政策,从医保方面支持医养融合。”合肥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余军说,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省内一家大型养老机构负责人建议,民政、社保、卫生、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针对养老事业现状及发展要求,制定相互衔接配套的政策,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从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为医养融合发展注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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