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只因未获提拔,矿工郭某怪罪矿长,竟制造爆炸来报复。25日,淮南矿工郭某因涉嫌爆炸罪被该市凤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39岁的郭某是淮南一家煤矿的矿工,因为不甘心一直做一名普通矿工,希望能获得提拔可一直无果,为此郭某对矿长胡某心生不满,准备了爆炸物伺机报复。
今年2月3日1时许,郭某携带其在家中制作的炸药及引爆装置,窜至矿上的生活区,安置在矿长胡某轿车尾部的地面上,并在车右后轮前方摆放了一个压发式引爆装置。当天7时许,胡某驾车前往矿上上班,车辆刚起步,车后尾部就发生了爆炸,导致车尾部保险杠损毁,汽车部分零配件损坏,所幸没造成人员伤亡。4月12日,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石峰 本报记者 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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