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寿县男子祁景彪花18万元买了一辆凤台县政府拍卖的轿车,却无法过户,原来车主王某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县政府成立处置小组,对王某名下资产进行拍卖,但由于债权人起诉王某,其名下轿车已被法院查封保全。经交涉,县里同意退钱,不料经办者又因涉嫌受贿被带走,祁某至今落得个“车财两空”(相关报道详见今日本报06版)。
看罢这则消息,让我想起一个现象。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二手车市相当不景气,因为很少有顾客知道究竟该花多少钱来买一辆二手车,所以买的时候,还价就只有砍砍砍,卖车的车主当然很受伤,时间一长,车主有好车也不想卖,二手车市基本难觅好车。诺奖获得者、经济学家阿克洛夫洞悉了个中原因:买卖双方信息不透明。他的理论后来推动了美国二手车市场走向繁荣。
这个例子看似与祁景彪遇到的事情风马牛不相及,其实不然。信息不透明,这同样是让祁景彪陷入尴尬的症结之一。如果他知道那辆轿车“背景”如此复杂,他还会不会拍下来?显然不会。
我们是不是就此把责任一股脑推给信息不透明?显然也不能。这就需要探讨问题的更深层症结。还以二手车为例,如何破除二手车市“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除了公开信息,还有更好的方式,那就是“品牌”,如果一家店从来不卖破车,那么即使这家店里的二手车信息含糊,消费者也很可能不那么在意,照样掏腰包。
祁景彪拍下那辆轿车的时候,想必也认为,政府工作小组拍卖的东西,一定不会有问题。退一步说,即使车辆性能有问题,“身份”一定不会有问题。结果,问题恰恰出现在“身份”上,车辆已被查封,并非可以交易的“自由身”。
政府不会坑人,相信不仅是祁景彪,公众都还相信这一点。这就是政府的“品牌”,或者说是政府的公信力。在这一事件里,祁景彪拍下的轿车不能过户,笔者相信是少数工作人员的过失,但这些工作人员是代表政府行使职能,责任不能由竞拍人埋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这一事件,已经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如果竞拍人最终既不能获得过户又不能获得退款,更是法理难容。
□本报评论员 吴水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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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尚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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