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将江畔的公共绿地除去杂草,整理成一垄一垄,然后种上菠菜、青菜、萝卜等蔬菜,就成了自己的私人菜地。在中心城区横江桥与老大桥之间、沙洲横江段南岸,这样的毁绿种菜行为有不少。尽管期间相关部门曾进行过清除,但时隔不久,这种现象又死灰复燃,屡禁不止。去年10月27日,本刊以《沙洲横江畔有人“毁绿种菜”》为题报道过此事,然而,记者发现,这样的行为并未得到彻底遏制。
12月14日,记者从屯溪区城管局了解到,为积极推进黄山市创城工作,恢复沿江景观带的整体美观,近日,该局组织城管队员,对该处的40余处私人菜地进行集中清除和取缔,共清理面积约1000平方米。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心城区毁绿种菜现象时有发生,尤以沙洲横江段南岸和江心洲河畔景观带最为集中。“这种毁绿种菜行为其实是破坏、占用公共绿地为自己所有,是绝对不允许的。长此以往,不仅严重破坏市容市貌和绿化整体美观,而且还易导致跟风现象,使得毁绿行为进一步加剧。”
该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效果,此次集中清理和取缔前,城管部门通过对种植人员摸排走访,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多次与种菜人员沟通协调,要求他们在限期内将毁绿种植的蔬菜自行收回。“对逾期未能自行整改到位的,我们组织人员依法进行全面清理。下一步,为防止毁绿种菜现象反弹,我们将加强日常巡查及宣传教育,力争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整治一起。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应爱护公共绿地,做到不毁绿,发现有毁绿现象及时举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05年起,黄山市正式实施的《黄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由城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图片由屯溪区城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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