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 消
晨刊讯 随着新《消法》的贯彻落实、诉求渠道的进一步畅通,2015年休宁县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量同比呈增长态势,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县消费维权形势总体向好。
2015年,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县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及其他1442件,同比增长79.13%。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92件,同比增长16.46%;受理举报41件,同比增长27.69%;解答各类咨询1309件,同比增长87%。
所有投诉、举报全部分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及时办结率达100%,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已全部依法受理查处。成功化解纠纷133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81万元,同比增长15.06%,挽回经济损失连续5年增长。
从投诉商品类别看:食品含保健品39件占比45%、通讯产品7件占比8%、家用电器14件占比16%、交通工具6件占比7%、家居建材11件占比13%、商品房3件占比3%、其它7件占比8%。从投诉服务类别看:美容、美发、洗浴服务9件,占比6.77%;餐饮和住宿服务7件占比5.26%;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7件,占比5.26%;房屋装修服务4件,占比2.26%;销售服务19件,占比13.53%。从举报投诉反映问题看:售后服务类问题41件,占比29%;合同约定类问题11件,占比8%;质量类问题38件,占比31%;无照经营问题6件,占比14.63%;广告商标标识问题19件,占比7.32%;其他价格、广告、计量、人身权利等问题18件,占比18%。
近5年来,该县网购消费、教育培训、文娱服务、互联网与通信服务等投诉也以年均超30%的幅度稳步攀升。数据显示,当前大众消费正由商品消费转向服务消费,由实体消费转向网络虚拟消费,由初级温饱型消费转向文化品质型消费。总体来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被诉的主体,消费者对企业的投诉集中在合同、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的投诉则集中在售后服务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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