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新英的提请,免去:
李洪林同志的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史红同志的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朝平同志的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1月4日
新闻推荐
居民健康,我们的责任 ——闫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纪实田学文
...
聊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聊城这个家。
绿色生态廊道成打卡新地标起步区将黄河沿岸打造为河城一体的生态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