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瑞 记者 郭侨)近日,仁寿法院视高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确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案件。
据悉,里仁镇某组在10多年前将19.5亩荒山承包给了代某,该组村民徐某也承包了20亩荒山,且两地相连,后双方就承包地的边界问题发生争执。经多次调解未果,村民徐某以“代某承包的19.5亩荒山未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同意”为由,联合多位村民作证,欲请求法院确认代某与该组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系无效合同。
视高法庭法官在详细了解事情原委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了该村部分村民一起参与调解。法官先后让原、被告进行陈述,又询问了村民意见。原来,代某承包该地后,在取得集体同意后又将该地转租给了刘某,刘某在进行经营时将原告承包土地的边界线的围栏损坏一直未予以修理,原告便将此事怪罪在代某头上。
经核实,该19.5亩荒山在2004年召开了社员大会并公布了以竞价方式进行承包,但当场因无人竞价而未承包出去,会后在外务工的代某了解到此事便以社员大会确立的标准与该组签订了合同。综合整个案情,法官考虑到基于农村大家法律观念淡薄,此次社员大会确有瑕疵,但时隔多年且代某承包荒山后投入了大量资金,也按合同按时给付了土地承包费,并未损害村民利益,为维护稳定,法官建议合同继续履行。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通过人民群众还原事实真相,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原告撤回了起诉,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处理完毕后,视高法庭干警还为村民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承办法官以该案为例,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成立、解除、无效、转包等情形进行了重点讲解,详细分析农村土地流转可能存在的风险。讲座结束后,法官还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就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结合了法律法规、审判实务、典型案例逐一进行了解答,并就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依法提出了科学建议。通过活动,既提高了村民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也为村集体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提供了科学的处理方案,同时也拉进了法庭与辖区群众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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