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3年12月31日,市效能建设督查巡视指导组、市安办联合对宿州市城区及灰古镇、永安镇等地的部分液化气营销点和充气站进行督查,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用气安全。
督查组一行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叫陪同的方式,先后对3家液化气营销点和3家液化气充气站进行突击督查,发现部分经营场所存在灭火器过期、钢瓶逾期使用、避雷设施不完善、安全检验把关不严、安全投入不到位、经营场所脏乱差等诸多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在随后召开的督查通报会上,督查组要求各相关单位尽快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绝不含糊,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保持警钟长鸣,并形成长效机制。
(见习记者 付雪芹 本报记者 刘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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