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张曙光书记7月15日下午听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利亚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后所做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公安局于7月16日上午召开党委会,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同日下午,召开党委成员和市局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江利亚局长首先传达了张曙光书记的指示精神。并就如进何推动全市公安工作,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围绕发展,提升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市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这条主线,深化对市情的认识,更加自觉地把公安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为宿州市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要充分认识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领导表率,全警动员,积极参与,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局,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扎实推进;二是要把握重点,扭住关键,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力以赴做好综合考核提升工作,确保在2013年度全省综合考核中实现既定工作目标。要以社会治安严打综治行动为载体,扎实做好当前的降发案工作,不断掀起严打整治高潮,保持对传销组织犯罪和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的高压势头。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精细化的公共安全监管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以持续深入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载体,加强日常管控,确保实现市区主干道及灯控路口的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遵章率分别达到65%、70%、90%以上,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不高于2012年的工作目标。三是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切实增强开展工作的统筹性和整体性。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进入省级文明城市,争先进位、保八争六”的创建目标,按照《宿州市公安局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涉及到公安机关的4项工作职责和7个测评标准,逐一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从现在起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江利亚局长强调,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既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推动全市公安工作不断发展的良好契机。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一定要切实增强岗位意识、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着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对此项工作,市局党委将坚决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问责追责制度,全力打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战役,为推动宿州市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宣布了《宿州市公安局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市公安局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江利亚任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政治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明确了市公安局纪委、督察支队、办公室、警务保障处、指挥中心、网安支队、宣传科为责任单位,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调度、督察、通报、考核、信息报送及宣传报道,制作创建台账及文字材料等工作。细化了交通管理组、严打整治组、治安防范组、消防监督组、维护稳定组、打击传销组、机关创建组的工作任务。要求各工作组根据主要职责,结合自身实际,将各项指标任务细化、量化,制定更加有针对性、时序性、操作性的子方案。
(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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