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今年多次开展价格监督专项检查,联合相关部门统一执法,始终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规范教育与惩处相结合。1-10月,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35件,实施经济制裁219.088万元,退还消费者82.55万元,有力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2011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查出的19起教育乱收费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依法实施经济制裁249.85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58.34万元,退还学生多收价款191.51万元。移交市监察局、纠风办案件1例。上述目前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全面部署2012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已结束,进入重点检查阶段。
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抽调精干力量对市区13家大型商业银行驻点检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变相收取手续费、承诺费、咨询顾问费、资金管理费等,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收取保证金。各商业银行网点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分别召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和市大型商业企业座谈会,共邀请22家企业(其中小微企业4家)进行座谈,收集检查所需资料。目前,前期检查取证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将进入案审和处理阶段。
开展汽车4S店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汽车4S店明码标价的落实情况,对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牌、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目前重点检查已全面结束,汽车销售单位价签监制也基本完成,专项治理达得了预期效果。
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共成立9个专项检查组,对市区及四县7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85个楼盘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表现在:在销售大厅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对在售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按照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实际成交价均低于或等于备案价。对检查发现的少数标价不规范、标示内容不健全的企业,检查人员已当场责令其整改。对南陵汇通房地产公司在备案价格之外擅自收费的行为予以查处。
开展物业收费调查和检查。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收费收支情况、运营成本等进行专题调查的同时,对小区物业是否按服务等级收费、收费标准公示及停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整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协调解决“市长热线”等反映的物业收费纠纷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和农村自来水价格专项检查。成立8个检查组,出动284人次,检查95个单位,查出价格违法金额7.06万元。
开展供电、燃气延伸服务收费检查。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加强市场调研,邀请业务科室负责人解读政策文件。依法查处超标准乱收费行为,实施经济制裁10.83万元。
开展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取消、取缔、免征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利用行政权力、管理职能或垄断地位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经过多年的清费治乱,芜湖市收费政策执行较好,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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