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旻)随着酷暑的到来,防暑降温成了劳动者们必须留心的功课,尤其是需要长时间户外工作的劳动者,还需了解自己应得的权益保障。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芜湖的高温补贴政策仍按全省规定执行,标准是每人每个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国家2012年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应当由用人单位出资,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体检,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特别强调了对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对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这些饮料既不得用钱物替代,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虽然高温补贴政策执行已有一些年头,但各单位对劳动者的高温保护执行情况不一,一些中小型企业并没有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而不少从事户外体力工作的劳动者也不清楚高温补贴的有关情况。记者咨询获悉,如果单位不履行高温补贴政策,劳动者可以向其所在辖区的劳动监察支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者一定要注意保存一些单据作为凭证,比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可以证明劳动者高温日当天到岗上班,如果工资中没有高温津贴这一项,则可认定单位侵权。
新闻推荐
图为芜湖市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
芜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芜湖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