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临街窗户“变身”户外广告位,“办证”、“收药”等违法广告公然当街发布,市民马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九华中路中医院对面的居民楼窗户上,张贴违法广告,“城市主干道人流量很大,如此‘广告\’实在影响城市形象。”
6月17日,记者在九华中路中医院公交车站附近找到了马先生反映的“违法广告”。临街的居民楼2楼的窗户上张贴着手写的“收药”、“办证”的字样,还有一扇窗户上张贴着“广告招租”并留有联系电话(如图)。
记者走访了解发现,目前芜湖市区的“窗户”广告并不少见,很多临街的居民楼由于租住给一些单位商用,居民窗户也成为户外广告位,张贴着各式宣传广告,有的甚至用上了LED广告显示屏和霓虹灯吸引视线,原本整洁的楼体外立面,被广告贴成了“大花脸”,市民称这些窗户广告为“高楼牛皮癣”。
芜湖市工商局广告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发布户外广告,必须获得市容管理部门颁发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属地工商部门对广告发布内容进行审查。由于居民个人不具备广告发布资格,居民利用自家临街窗户招租广告进行广告经营发布活动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发布违法广告更是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芜湖市市容局法规科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张贴宣传品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居民楼张贴广告,影响市容环境的,市容部门将按照“乱张贴”行为进行劝导处理。他表示,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社居委、属地工商所、属地市容管理人员反映,及时清理“高楼牛皮癣”,保障城市市容环境整洁。
记者 顾娅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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