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是广大居民共同的“家”,而越来越多的居民发现,这个“家”的公共空间越来越不清净,时常充斥着各类商业广告。这些商业广告是如何进的小区?物业在其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小区居民又是怎样看待的呢?14日,记者就该现象展开了走访调查。
现象——小区“商业广告”泛滥
业主有不满 物业想吐槽
记者14日走访芜湖多个小区发现,小区里的商业广告主要分布在小区路边、绿化丛中、进门门杆,居民楼的过道、电梯口、电梯内等诸多区域,和“牛皮癣”不同,这些广告看上去都比较“正规”,图文并茂加视频,涉及美容、医院、房产等等,内容纷繁复杂,规格大小不一。
对于小区里商业广告泛滥的现象,业主看法各有不同。家住江岸明珠小区的方女士对此颇有微词,但也深表无奈,“这些商业广告进驻小区肯定是得到小区物业同意的,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广大业主,物业不征询业主意见就这样做是对业主权益的一种侵害。一开始我们很多业主对此都非常有意见,感觉每天进小区不知道是回家还是进了‘商场\’,但后来我们的业委会在群里说,允许在小区设置商业广告增加收入是当时物业进驻小区签协议时就定下的条件,这样大家一下就无语了。不过说心里话,我们还是希望这些广告能有个度,乱七八糟的该清理的还是要清理。”
市民李先生家住东方海伦堡小区,李先生早就发现小区内有少量商业广告,“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运作状况不太好,物业费收不齐,物业公司如果用引进商业广告这种形式补贴一些开支,我觉得可以理解,也情有可原,只要广告数量、内容在可控范围内不过分就可以。”还有的小区居民则表示,从来没有关注过这些广告,压根没看过里面的内容。
对于商业广告“盯上”小区的现象,中央城小区C区物业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坦言,小区内个别发布的广告确实是物业方允许的,是物业和广告公司双方达成协议才设立的。”管理江岸明珠小区的三江物业负责人姚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里的商业广告是我们在和业委会商讨之后同意投放的,至于收取的广告费主要用在了小区道路等公共设施改造以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薪资发放方面。我们物业公司的身份属于承包制,需要经营资金,光靠业主缴的管理费是不够的,所以为了生存,我们自己必须找广告,这样才能聘得起员工。”
管理——物业管理处:发布需经业主同意
市容:不在管辖范围
小区内清走了“牛皮癣”,却“请进”了商业广告,对于物业公司这样的做法,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处是如何实施监管的呢?昨天,市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赵勇向记者表示,“物业公司如果希望和广告公司合作,通过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放广告增加收益,前提一定要征得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保证业主方面没有意见。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征得业主同意,业主在提出异议后物业公司仍然置之不理,业主可以向所在区住建部门的物业办投诉,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部门可以介入管理。”
众所周知,街面上广告、店招设置前需经过市容、工商部门的审批许可,市容部门会在广告设置的规格、材质等方面进行把关,保证城市立面整洁美观,安全有序。不过,记者了解到,对于小区内设置的商业广告,目前市容部门并没有得到授权进行管理,这同时意味着,小区内被“请进来”的商业广告会不会造成视觉污染,影响小区环境,会不会存在安全隐患,只能靠物业、广告公司和业委会三方的“合力”把关。
记者 胡芳 实习生 李娟 文 记者 许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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