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近日看到一些中介和个人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税率即将上调”这一消息。我最近正在卖房子,想知道这个消息是真的吗?我打算卖掉现有的房屋,然后购买新房子,但现在市区很多房屋都是精装修的房屋,如果办理房产证缴纳契税,可以剔除这部分装修费用吗?
市地税局回复:目前并没有接到任何要调整的通知,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相关政策近期并未发生变化,希望大家不要轻信不实传言。根据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财产转让所得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的,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外,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目前,对于二手房成交个人所得税,芜湖市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能够提供房屋原始购置成本的,按差额征收。差额=合同价—原购买价—交易中的税金—合理费用,税率是20%。第二,不能提供房屋原始购置成本的,按房屋销售总价的1%征收率征收。第三,对于个人转让使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精装修房屋的契税征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的批复》(国税函【2007】606号)文件规定: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所以装修部分的费用也是不可以随意减去的。
记者 汤荣汛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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