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年仅13岁的女孩,在遭到性侵犯后,用一个借口将犯罪嫌疑人引到自己姑姑的店里,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3月13日,记者从涡阳县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3月3日下午15时,年仅13岁的女孩丽丽(化名),与父母和妹妹一起来到涡阳的县城广场。父母两人坐在凳子上晒太阳,丽丽与妹妹到广场旁边玩起了游戏。十来分钟后,想去厕所的丽丽,来到广场的一个地下厕所。正在丽丽小便时,一个男的突然进了女厕所,并在女厕所里解了小便,此人就是24岁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心里异常害怕的丽丽以为,这个人走了就不会有事。当丽丽准备离开时,唐某拦下丽丽说:“我领你玩去。 ”丽丽以还要回去找妹妹予以拒绝,此时,唐某上来搂住丽丽的脖子,从腰间拿出一把刀,威胁道:“不去,你试试。 ”出了厕所,唐某始终用刀抵着丽丽。随后,唐某带着丽丽走进巷子内的一家茶楼。进了房间,唐某把房门锁上,并开始试图脱去丽丽的衣服。丽丽以报警警告唐某,唐某又威胁:“你报警,我就杀了你。 ”在房间的沙发上,唐某按住丽丽的双手,对丽丽实施了多次性侵犯。
性侵结束后,唐某又拿出手机拍下丽丽的裸照,“以后,每个星期都要来这里,不然,我就把照片发到网上去。 ”傍晚,唐某提出带丽丽去一家快餐店吃饭,被丽丽拒绝。“要是不去,就在这里再呆一晚。”唐某威胁道。为了逃走,丽丽提出去另外的一个地方吃娃娃鱼。路上,遇到一名保安,丽丽想要寻求帮助却被唐某看穿,唐某上前搂住丽丽。到了一家小饭店,丽丽便将事情告诉了饭店女老板。而该女老板,就是自己的姑姑。当姑姑询问唐某为何欺负自己的侄女时,唐某挣脱逃走。丽丽姑姑慌忙大喊,周围店主共同追赶把唐某抓住。 (郭建文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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