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骑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前轮突然坠入一无盖窨井里,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受伤致残。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全椒县某工程处一次性赔偿骑车人马某医疗、误工等费31000元。
去年9月6日晚,马某骑电动车从单位返家经全椒县襄河镇某交叉路口东约80米处,行驶中的电动车突然一震,前轮一沉坠入路边一窨井中,后轮卡在洞口上。马某被重重地抛跌在地,浑身疼痛难忍,动弹不得,后被过路人发现,急送全椒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用去医疗费14623.67元。经滁州市金盾司法鉴定所鉴定,马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事后,马某几经查访,得知出事窨井的施工、管理人是全椒县某工程处(以下简称工程处),遂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
马某称:其被路面上无盖窨井所“坑”。工程处对窨井无盖视而不见、不采取补救措施,任凭井洞口敞开,且未设置任何警示牌或警示路人、车辆注意安全的标志,暗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存在过错。
工程处却认为:全县道路下水管道窨井都安有井盖,并经常检查更换。但有的路面偶尔有窨井缺盖是因被超重车辆碾压或被人搬离及被人偷盗所致。其不可能整天整夜派人盯守路面窨井盖。因此,马某受伤致残并非其过错。
法院认为,无盖窨井属于市政公共设施,工程处作为窨井的施工和管理人,未能及时发现路面窨井缺失井盖,现场又无相应告示,明显存在管理瑕疵,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开磊·
新闻推荐
电信设施安全不仅关系到正常社会程序和老百姓的生活所需,而且其担负的公共安全责任十分重大,特别是遭遇灾害或事故时尤其凸显。近年来,对通信设施依法保护问题面临严峻挑战,2014年仅安徽电信全省发生...
全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全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