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3月19日10:00在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合肥市合经区公安分局南、莲花路以西的房地产及全部附属物,参考价:1744.3512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日起至2015年3月18日17:00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竞买人应于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截止前,携带相关证件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安徽省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账号:3401040160000055294)汇入175万元竞买保证金,并至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④号财务窗口开具往来结算收据;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转为拍卖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次日起5日内退还(不计息)。【具体要求见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合肥市合经区公安分局南、莲花路以西的房地产及全部附属物司法拍卖公告(三次)”】。
咨询电话:0551-63352888 戴经理
地 址:合肥市桐城路210号
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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