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安徽省暨合肥市“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合肥市文化馆广场举行。图为工作人员现场演示急救措施。
近年来,合肥市防灾减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民政干部和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畏困苦,群策群力,完善防灾减灾规章制度、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推进社区防灾减灾,开展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不断增强百姓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
合肥市先后出台或修订了《合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合肥市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合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合肥市自然灾害救助操作规程》《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的通知》,以及《合肥市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从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到受灾群众救助标准、资金管理等方面均做到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了合肥市救灾行为。
保障因灾转移群众基本生活
2016年合肥市遭遇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累计因灾转移群众11.9万人次,高峰时全市共设置集中安置点36个,集中安置2488人,因预案及时、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保障到位,所有转移群众均得到妥善安置,最后安全返家。市减灾委、民政局下发通知,对集中安置点的选址设置、管理原则及相关责任等进行细化,要求各级政府切实负责,按照受灾群众“五有”(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医疗服务)的要求,全力做好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工作人员对每个安置点暂住受灾群众进行实名登记造册,区分男女性别,并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加以备注。建立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确保安置点受灾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市民政局安排局班子成员分成6个小组,重点对全市各受灾县(市)区集中安置点进行包干巡查。重点对安置点的安全、人员管理、伙食管理等,看是否做到“五有”的要求。
加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
合肥市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相关要求,规范核定上报、资金筹措和补助资金的申请、办理等工作程序,对困难群众进行逐村逐户核查、摸底和评估,及时准确掌握灾情第一手资料,并按困难程度和受灾情况分类登记、建档造册。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分类分户施策,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上级拨付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款物,严格履行接收、登记手续,做到救灾款进入财政救灾款专户,账目齐全;对救灾物资实行接收、分类登记,根据分配方案发放到乡镇。实行“乡镇民政办提出款物分配方案,乡镇政府审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的工作程序,以及公开分配方案、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数额,接受群众监督的“三公开一监督”制度,保证救灾款物及时发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合肥市积极完善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提高创建减灾示范社区的工作效率。对社区内的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及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制定了应急方案和一对一的具体帮扶措施,形成人人有责、共同参与、积极互助的良好氛围。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居民防范灾害的意识。不断强化防灾救灾技能培训,合理配备减灾设施以及编制灾害风险地图。组织人员对社区灾害危险隐患、灾害脆弱人群、灾害脆弱公共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地图,设置避难场所,绘制社区综合避难图、避难场所功能区分地图等。2017年合肥市成功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目前全市累计达59个,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省第一。
做好冬春期间困难群众救助
每年9月中旬,市民政局部署开展冬春救助摸底工作,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深入灾区,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全面掌握需救济人口和需救济口粮、衣被数量,建立《冬春期间需政府救济困难群众台账》。在此基础上,下发冬春困难群众救助方案,明确救助任务和救助程序,落实了救助措施。冬春救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坚持“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救助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做到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时段、救助程序、救助金额“四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孙全会 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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