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讯 备受关注的“2·20”重大交通肇事案因案情重大复杂在经两次补充侦查及延长审查起诉后,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提起公诉。
2014年2月20日,江苏省宿迁市籍驾驶员李某及车主姜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挂重型普通半挂装载35吨塑料颗粒,送货至马鞍山市。当晚23时许,该车途经常合高速马鞍山东匝道口附近因路况不熟驶过高速路口。在车主姜某授意下,该车在高速路上倒车返回东匝道口过程中,与从后方行驶而来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碰,致使客车乘坐人九人死亡、一人受伤。案发后,车主姜某让李某向前移动车辆,故意破坏案发现场。
经司法鉴定:客车上王某等九人符合交通事故所致颅脑损伤死亡,一人伤情符合重伤范畴。审理此案的检察官认为,李某在高速公路上违反交通法规,致九人死亡、一人重伤的后果,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车主姜某指使李某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两人还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其行为触犯刑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28日,雨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
(宇俭徐惠)
新闻推荐
就家暴问题做出专业性解答
马鞍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马鞍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