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旻)去年芜湖市在全省率先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记者从市人社局医保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2名参保对象享受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偿共计313.65万元。
去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指导意见后,芜湖市随即出台新政,在全省率先开始分步实施。第一步为2012年度城镇职工医保医疗费用超20万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医疗费用超15万元以上,属于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第二步为从2013年1月1日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实行分段累进补偿,第一段补偿比例为55%,最高补偿比例为83%,不设封顶线。
市人社部门开设专门窗口受理大病医保,对报销采取集中审核。随着这一政策体系逐渐完善成熟,报销手续还将进一步简化、提速。在现已享受到大病医保政策补偿的患者中,城镇职工医保66名参保对象享受补偿265.41万元,城镇居民医保16名参保对象享受补偿48.24万元。其中单笔最高报销金额为14.9万元。而在过去,这些超过限额的医疗费用全部都需要患者自己承担。并且,因为大病医保的“不封顶”性质,患者对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超额部分可以多次报销,从而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尤其对很多需要长期治疗的大病患者来说,大病医保让他们又有了坚持治疗下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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