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如今,市区很多沿街门店使用的是玻璃做成的门窗,不少店主离店时往往只是简单地用锁链锁住玻璃门把手或者使用较为简便的玻璃门把手,却不想这一图方便的举动给窃贼带来了可乘之机。在芜务工的小伙张某无意发现这一“漏洞”后,手头拮据的他多次深夜趁门店无人之际掰断门锁入室行窃,屡次得手后最终落网。近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并被责令继续退赔相关被害人经济损失。
据经开区法院法官汤峻崎介绍,被告人张某是在芜湖本地务工的“90后”小伙,因工作不顺手头拮据,经常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先后因盗窃入狱三次,2016年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继续盗窃。
2017年7月下旬的一天深夜,张某来到芜湖经开区被害人陈某经营的手机门店内,他徒手将该店铺玻璃门的门把手掰坏后进入店内,将收银台里1400元现金盗走。尝到甜头的张某几天后又来到经开区某水果卖场,待该店关门停止营业后,再次徒手将该店玻璃门把手掰断,进入店内将收银机内1100元现金盗走,屡次得手后张某“信心倍增”,此后的两个月内,陈某先后前往数家门店采取掰断玻璃门把手的方式入店疯狂盗窃,自以为手法娴熟的他在10月的一次盗窃中被受害人发现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其抓获归案,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经过,经审查,被告人张某盗窃金额共计3000余元。
经开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多次实施盗窃,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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