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讯(韩瀚)近日,郎溪县司法局梅渚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解除同居关系的纠纷,让两个当事人“好聚好散”。
2015年下半年,郎溪县梅渚镇的张某、陈某经人介绍相识,两人都有离异经历,认识不久后两人于2016年初举办婚宴酒,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二人同居于男方张某的家中。张某还张罗着将陈某的房子也装修了一下。
不久,二人因为认识时间较短,彼此了解不够,为人处世、生活习惯等也有很大差异,同居后,两人经常因一些生活小事吵嘴,矛盾越来越大。陈某认为两人已经没法一起生活下去了,在办酒后的第28天,陈某向张某提出了分手。张某同意分手,但是装修房屋的钱,以及给陈某的5万元必须返还,二人为此发生很大冲突,在村委会的指引下,二人来到梅渚司法所请求调解。
第一次,调解未成功,双方不欢而散。第二天,男方单独来到司法所要求帮助解决彩礼纠纷,考虑到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调解员决定再次约双方进行调解。鉴于第一次调解的经验,调解员事先对双方又做了详细的了解和调解调查,从双方争议的焦点入手,认真梳理并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使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考虑到同为本镇人士,这件事情拖太久或者闹太大于双方都不利,同意了调解员的和解方案,一场解除同居关系的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新闻推荐
郎溪讯(张娟 黄开军)近日,郎溪县司法局建平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人黄刚(化名)获得误工费、伤残补助金和后期治疗费等赔偿费用共计7万元人民币,...
郎溪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郎溪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