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报 讯
两家上市公司,因为股权转让产生纠纷,这一涉案标的额达16.8亿元的商事案件,刷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诉讼标的额纪录。 9月9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该院在受理此案后,选择了2名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本报记者张燕作为其中一名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了此次案件的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高级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
2011年3月,全椒县人民政府通过安徽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参与了此次竞买,并缴纳保证金6.3亿元,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由于全柴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44%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该股权收购触发了要约回购全柴动力其余56%股权的义务。后因经济形势变化等原因,2012年8月17日,江苏熔盛公司公告宣布放弃收购。此后,双方围绕6.3亿元保证金退还及全椒县人民政府经济损失赔偿等问题进行多次协商未果,以致成诉。江苏熔盛公司诉请安徽产权交易中心、全椒县人民政府退还其6.3亿元保证金;全椒县人民政府提出反诉,要求判令6.3亿元保证金归其所有,并由江苏熔盛公司赔偿其损失4.27亿元,本诉、反诉以及赔偿损失标的额合计16.8亿余元。
该案诉讼标的数额巨大,案件的审理结果涉及全柴动力和中国熔盛重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引发股民的连锁反应,同时,该案所涉间接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属于新类型、疑难案件,各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省高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情复杂,专业性强,专门选择了1名具有证券投资专业背景和1名具有法制新闻工作背景的人民陪审员,与3名审判业务骨干组成5人合议庭。
为妥善化解矛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该案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意识,在审核证据、准确把握法律适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多次为当事人辨法析理、阐明利弊,开展了大量、细致的调解、协调工作,最终于近日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目前,双方已按调解协议履行了各自的义务。至此,僵持三年的纠纷得到化解,6亿多元资金被盘活,实现了各方的互利共赢。
(闫效祖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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