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小云
晨刊讯 “当时觉得方便,就通过网络预订了一间客房,没想到网上取消订房如此麻烦。要不是黄山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多次帮我沟通协调,1000元的订房费恐怕得白白损失掉。”3月15日,在合肥某大学就读的大学生小彭电话中告诉记者。
据小彭介绍,去年10月20日,他通过“去哪儿网”预订了黄山风景区一宾馆11月1日的一间客房,并通过网站全额支付了房费1000元。“原计划要去黄山的,但后来因学校临时有事,我不得不改变行程,于10月28日与‘去哪儿网\’网站联系,希望能取消订房,退还房费,但网站方面却表示房间可以取消,房费不能退还。网站这样的答复我不能接受,之后就此多次协商,但一直没有结果,最终我向省消协进行了投诉。”小彭说。
“因被投诉的宾馆在黄山风景区,接到省消协转办的这起投诉后,我们立即联系风景区消协到该宾馆核实,不料并未查到小彭提供的房间订单,通过进一步了解,该宾馆也未与‘去哪儿网\’有直接合作。”3月15日,市消费者协会一兰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告诉记者,在将了解到的情况向省消协反馈后,很快,省消协查明了小彭的订单情况:原来,小彭的订单是“去哪儿网”通过黄山市一家旅行社到该宾馆预订的。
“到该旅行社了解时,该旅行社负责人表示,他们与宾馆订房中心的协议上以及‘去哪儿网\’网站预订页面上都写明了‘一旦订房成功不能退款\’这一条约,因此,属于明确告知了小彭,取消订房是小彭单方面行为,其应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该兰姓负责人介绍说。不过,对于旅行社负责人的说法,消协工作人员却并不认可。
“去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消法》中规定,网络购物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我们认为网络订房也属于网购范畴,旅行社单方面的不予退款声明并不公平合理,有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经营者义务的嫌疑。此外,虽然此事件中小彭有违约行为,但因为小彭所支付的并不是定金,而是全部房款,且他已经做到提前通知经营者退订,因此,并不影响房间再次销售。”该兰姓负责人说。最终,经过耐心调解,该旅行社联系宾馆订房中心,全额退还了小彭所支付的房费,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网络订房由于其方便、快捷、性价比高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欢迎,但随之而来的投诉也逐渐增多,成为黄山市旅游投诉的一大热点。”该兰姓负责人表示,网络订房的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订房容易退房难;酒店位置、设施与网络描述不符;入住酒店临时加价等方面。
为此,他提醒说,经营者通过网络发布订房信息时,一定要在网站显著位置给予明示,消费者通过网络订房前要向经营者确认,特别是相关违约条款的确认,以免自己的权益受损。同时,消费者通过网络订房一定要选择比较大的正规网站,而且订房前要了解自己的行程安排,了解所要预订房子的环境、交通状况、周边设施等,看清网站上的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订房的时候要保存好订单及交易截图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向当地12315或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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