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爱情来了,年龄不是问题,过去更不是问题。可舒城男子吴某在得知妻子刘某不但大自己五六岁,还曾有过婚史时,心理失衡,两次去法院要求离婚。妻子刘某得知丈夫铁定要离的态度,只得咽下伤心的苦果。今年7月份,这起离婚案件在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双方经法院主持达成了调解意见,解除了多年婚姻。
1985年出生的吴某,2006年在江浙打工时,认识了四川女子刘某。小巧的川妹子刘某,让吴某产生好感,经过追求,双方走到了一起。不久,吴某带刘某回到舒城老家,按农俗举行了婚礼,2008年生下一子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非常恩爱,一家人相处融洽。可就在两年前,吴某无意中得知,妻子当初和自己登记结婚年龄系造假,而且她在四川老家曾经结过婚,一下子心理失衡,难以接受,觉得婚姻再无信任感。并渐渐地开始选择逃避,在外面工作回来,宁愿花钱住宾馆,也不愿意回家,更不愿意和妻子同床,虽然妻子多次请求谅解,亲戚朋友也从中劝和,可是吴某始终无法过掉心里这道坎,曾经幸福的家笼上了阴影。2013年吴某第一次诉请离婚,被判不准后,双方夫妻感情并没有缓和,虽然妻子对家庭和孩子非常负责,但吴某就是害怕看到妻子,总觉得恶心,双方因此长期分居。 2014年6月,吴先生再次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和抚养婚生子。
法庭上,刘某表示,当初改小年龄,是不想错过这段姻缘,可现在丈夫铁心要离婚,她也决定同意离婚。
吴某表示:不是和妻子没有感情,也想原谅她,只是无法过心理这道坎,并不是在意年龄,只是她的隐瞒行为让自己感觉到受欺骗、愚弄,自己太吃亏了,无法再面对。
最终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吴某与刘某自愿离婚;婚生子归吴某抚养,吴某自愿放弃要求刘某给付子女抚养费。 ·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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